(文字解读)《柳州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0 17:2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广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加快建立健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长效机制,柳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近日印发了《柳州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和重视脱贫群众增收问题,多次对促进脱贫群众增收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乡亲们脱贫后,最关心的是如何巩固脱贫、防止返贫,确保乡亲们持续增收致富”“要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不断缩小收入差距,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2021年底以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等也先后把促进脱贫群众增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把脱贫群众收入情况作为衡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最重要的指标之一。

实施全区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是缩小脱贫人口和其他农民收入差距、缩小脱贫地区与其他地区发展差距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地发展基础、工作实际和“十三五”收入增长情况,结合实地调研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全市脱贫人口收入短板弱项,在充分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方案》。

二、《方案》将通过哪些措施实现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方案》的第二部分,主要从增加脱贫人口经营性、工资性、转移性、财产性四大收入,减少经营性支出等6大方面着手,聚焦收入较低群体重点帮扶,明确增收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确定了实现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的主要路径。

一是强化产业支撑带动作用,加快提高生产经营净收入比重。提出了“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加强产业科技支撑、强化到户产业帮扶措施、加大粤桂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发挥新业态带动作用”等7条措施。同时明确,到2024年,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含享受待遇县)新建成45个以上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以及实现协作县“一县一业一园区”全覆盖。

二是扩大就业创业渠道,巩固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提出了“强化脱贫劳动力技能提升、深化粤桂协作促就业、加强区内劳务协作、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作用、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就业、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产业就业扶持、支持脱贫群众自主创业、推广促就业平台模式”等9条措施。《方案》要求,每年培训脱贫劳动力不少于3万人次,确保培训合格并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脱贫劳动力首次就业率达30%以上。

三是提高兜底保障标准,稳步提升转移性收入水平。提出“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性转移支付收入联动增长机制、精准足额发放涉农惠农补贴、积极引导社会捐赠”等3条措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

四是用活乡村资源资产,挖掘财产性收入增长潜力。提出“深化推进涉农领域改革、加强村级光伏帮扶电站监测运维和收益分配管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经营效益”等4条措施,确保国家涉农投入项目收益最大程度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全方位提升财产性收入增长潜力。

五是做好农资保供稳价工作,促进农业经营稳定发展。提出“积极做好农业生产资料保供稳价工作、创新农业农村融资方式和金融产品”等2条措施,在保障粮食生产,促进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六是聚焦重点对象,强化升级增收帮扶举措。针对重点帮扶对象,提出了“每年开展一次摸排、强化种养支持、强化就业支持、强化社会保障和社会帮扶、加强帮扶力量”等5条措施,进一步明确增收帮扶重点,深化帮扶举措,全面提升重点帮扶对象的增收质量。

三、如何确保《方案》的贯彻落实?

《方案》第三部分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帮扶联系、加强监测统计、严格监督考核、做好宣传引导”等5条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项重点任务涉及的35个责任单位,并组建柳州市监测增收工作专班,建立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推动各项增收措施落实落细,助推建立健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的长效工作机制。《方案》还要求,不断强化对各地各部门脱贫人口增收工作情况定期分析、通报、调度,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将进行提醒约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