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解读)《“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

来源: 《广西日报》  |   发布日期: 2023-08-18 17:25   

本报南宁讯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邮政管理局、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印发《“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到2025年全区实现示范县覆盖率达到70%,到2035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引领作用发挥充分,带动全域形成较为完善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

根据《管理办法》,辖区内有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任务的县级政府申请创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的条件为:农村公路各项工作开展有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健全,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养保障责任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农村公路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管理办法》还提出,各设区市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有力,符合创建条件和标准,辖区内有农村公路管理任务的县(市、区)中60%以上获评示范县,予以通报表扬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建设市域突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