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支持建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4-01-31 16:05   

农民务工人员近20万人;农民通过土地入股累计获得分红2.5亿元,有效增强了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分享到更多的发展改革红利。

加强制度规划引领 引导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

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出台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对“十四五”时期示范区建设任务、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进行系统部署安排。以“先建后补”方式对首次认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每个分别奖补400万元、500万元,对经营规模和主导产业产值提高显著、持续投入大、带动作用强的五星级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持续给予奖补。落实示范区建设要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相结合有关要求,在自治区级示范区建设标准中设置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考核指标,推动“示范区+集体经济”联合经营;在落实农户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基础上,引导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有效带领农业示范区群众共同致富。

充分发挥财政撬动作用 集聚村集体经济发展资源

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杠杆”作用,积极撬动村集体积累资金、企业投资等入股或参股示范区,通过探索建立“公司+村集体+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村集体得益、村民受惠、企业获利的多方共赢局面。如,资源县整合16个村的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180万元参与资源县源祥生猪产业示范区等多个示范区建设,打造了源祥沈滩基地、盛德自动化蛋鸡场、金山小牛坪等项目,同时解决了示范区建设资金不足和村集体实施项目难、资金分散等问题。田东县葱香碧海香葱产业示范区将财政专项发展资金、深百协作资金、村投公司资金、自筹资金投入到示范区建设发展,村集体占股达41.18%,按各村占股比例,每村年平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以上。

开展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行动 扩宽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加力支持深入开展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行动,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统一服务功能,从金融扶持、税费优惠、涉农资金、土地保障等方面加大服务指导力度,支持示范区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如,百色市成立产业指导服务组,做好示范区创建名录库,定期开展水果、蔬菜、桑蚕、畜禽等产业一对一业务指导,推动村集体共建联建示范区。乐业县深百和高山蔬菜产业示范区,带动夏福、四合、达道3个村每村每年村集体经济增收2万元以上。德保县海升现代化柑橘产业示范区流转土地年支付地租500万元,以“公司+村集体+农户+合作社”方式,吸纳486户脱贫户、93个村集体入股分红,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

充分发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聚集效应,积极招商引资引进大项目、大资金、大企业进入示范区,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其人才、技术、加工等优势,积极与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完善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环节,引导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示范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如,南宁市江南区新好生猪养殖产业示范区,引进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镇同良村村民合作社签订产业帮扶合作协议,每年向村民合作社支付20万元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乡村振兴领域工作。通过建设“企业+农户”合作养殖模式,共同养殖近8万头生猪,有效带动周边农村地区发展生猪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