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乡村振兴局工作职能

  发布日期: 2022-12-22 10:30   

由于有关柳州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责的相关文件暂未出台,以下暂时公开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和督查实施各类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

二、拟订全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不含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
四、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研究拟订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参与制定全市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全市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

五、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督促落实市直单位挂钩扶贫责任制;负责市内外扶贫协作,组织开展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外资扶贫项目的实施。

六、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实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旅游扶贫和科技扶贫;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协调、指导全市扶贫信贷工作。

七、组织、协调全市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指导开展“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含职业学历教育资助、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资助、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八、承担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联系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柳东启元广场A座18楼)

联系电话:0772-282731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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