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柳州这些被评定为综合评价好的县区共获1200万元奖励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1-08-13 09:50    |  作者: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20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4个设区市、108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3项奖励支持措施。

其中对在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年度考核中评定为综合评价好的地方给予14950万元奖励。

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

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百色市田阳区、田东县、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天等县等33个县(市、区)。

自治区原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

南宁市邕宁区、灌阳县、梧州市龙圩区、苍梧县、藤县、蒙山县、上思县、桂平市、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百色市右江区、平果市、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市平桂区、钟山县、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天峨县、武宣县、合山市等21个县(市、区)。


原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非贫困县一类县(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万人以上县):

南宁市武鸣区、宾阳县、横州市、柳城县、鹿寨县、桂林市临桂区、灵川县、全州县、永福县、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岑溪市、合浦县、防城港市防城区、钦州市钦南区、钦州市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贵港市港北区、贵港市港南区、贵港市覃塘区、平南县、玉林市福绵区、容县、北流市、河池市宜州区、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崇左市江州区、扶绥县等30个县(市、区)。

原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非贫困县二类县(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万人以下县):

南宁市兴宁区、南宁市青秀区、南宁市江南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南宁市良庆区、柳州市鱼峰区、柳州市柳南区、柳州市柳北区、柳州市柳江区、桂林市雁山区、阳朔县、兴安县、荔浦市、梧州市万秀区、梧州市长洲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市银海区、北海市铁山港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市、玉林市玉州区、凭祥市等22个县(市、区)。

2021年自治区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中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为: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每县(市、区)200万元,自治区原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每县(市、区)150万元,原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非贫困县一类县(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万人以上县)及二类县(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万人以下县)每县100万元。合计14950万元。(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