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本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报备

来源: 柳州市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1-10-26 17:05   

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2021年市本级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资金和项目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总量

本次下达的2021年市本级第批衔接资金1261万元全部切块安排到县区(详见附件1)。

二、分配原则

原则上根据各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1年度资金实际需求和项目谋划准备摸底情况进行分配,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有螺蛳粉产业原材料扩大生产需求的县区。

、资金安排要求

各县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2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2157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各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际需求安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