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扶贫信息网  |   发布日期: 2020-01-19 18:33    |  作者: 市扶贫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我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在柳州市扶贫信息网发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1号之一中房文化产业大厦7,邮编:545006,联系电话:0772-282731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办综合科,并指派1名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二是建立健全公开制度。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制度》、《柳州市扶贫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并认真执行,进一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按照编制目的和范围要求及时更新《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柳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目录、形式,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等内容,及时上传需公布的最新政府信息。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本办建设有门户网站柳州市扶贫信息网,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服务指南事项,发布更新信息和回应社会关切,定期对网站进行维护,完善网站功能,方便群众通过网络渠道参与和获取信息。强化微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柳州脱贫攻坚”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微官网等客户端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发布信息合法合规,发挥多媒体传播效应,方便群众更全面了解扶贫信息政策

五是强化信息公开监督落实。健全多渠道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和互动交流意见箱,畅通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诉求渠道,根据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在门户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准确。全年网站信箱收到来信19件,均已及时反馈回复。

2019年本办围绕中心工作抓好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强化政策宣传,推进政策解读,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发布,年内牵头拟定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政策文件1件,召开政策说明会和新闻发布会共2次,通过图表、文字说明、微信公众号多媒体等多种渠道丰富解读形式及时公开政策实施情况、制作政策明白卡、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积极推进政府决策预公开,完善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意见征集等环节,增强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做好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要求编制柳州市扶贫办部门权责清单,对职责变动、人事变更、“三公”经费、扶贫动态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文件类政府信息严格遵守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公开的时限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做好收发文登记,对拟公开信息均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后对外公开,年内共发布动态信息154条。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全年未收到法人、公民依申请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项

 165618.0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为顺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公开的创新化有待加强。今后,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对《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遵循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发布信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梳理掌握的政府信息,规范操作、完善制度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和规范性;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功能,加强网站建设,提升信息网络化服务,拓宽宣传渠道,运用新的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办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